新华社长沙3月12日电(记者谢樱)记者12日从湖南省人社厅获悉,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湖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11日联合发布《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的八条措施》,在吸纳就业、提升能力、生活交通补贴、扶持创业、临时岗位开发、社会权益保障等方面发力,促进劳动力供需精准对接。
湖南对吸纳16岁-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给予企业每人每月500元的培训补贴。
各级人社、财政部门可通过项目制方式,向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整建制购买就业技能培训项目,为农民工提供免费就业技能培训,按照现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可先行预拨不少于30%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
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湖南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可结合疫情需要新增一批保洁环卫、防疫消杀、巡查值守等临时岗位,优先就近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同时,对企业新招用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给予一次性生活费补贴,对企业组织员工包车返岗或者员工自行乘坐铁路列车、客运汽车返岗的,给予企业或员工一次性交通费补贴。
图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