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27日电 题:让品质建筑铸造百姓美好生活——《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指导意见》解读
建筑工程质量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城市未来和传承,事关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于27日接受记者采访,就指导意见作了解读。
以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为切入点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总体水平
建筑工程品质管理链条长、环节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指导意见提出了哪些具体措施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
该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从强化各方责任、完善管理体制、健全支撑体系和加强监督管理4个方面明确了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主要举措。
该负责人说,指导意见突出了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强化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明确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房屋所有权人和产权人管理职责;履行政府的工程质量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模式,健全监管体系。
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了建设单位质量责任要求,提出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和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不得违法发包工程。特别是通过建立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要求建设单位主动公开工程竣工验收等关键质量信息,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督促建设单位认真履行质量承诺。
指导意见提出推行工程担保与保险,完善建筑市场体系;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落实,加大资质资格、从业限制等方面处罚力度,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严格落实相关处罚措施。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加强社会监督,完善质量共治体系,建立建筑工程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公示制度,推行建筑工程项目质量信息公开等。
推动建筑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世界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进程。建筑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升,“高、深、大、难”工程质量技术水平已位居世界前列。
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确立了20余项制度,新建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基本杜绝。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建筑业总产值达到23.5万亿元,增加值达到6.18万亿元,占GDP的6.87%。
但我国工程质量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存在。该负责人说,渗漏、裂缝等住宅质量常见问题仍较普遍,建筑工程品质整体上还不高,现有的质量保障体系还存在一些亟待完善的地方。
具体来说,主要表现为质量责任体系不完善;建筑市场体制机制不健全;工程建设生产方式落后;建筑工人职业化、专业化、技能化不高;监管机制创新不足。
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建筑业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战场。
该负责人强调,指导意见对标对表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构建以质量为核心的建筑管理体制机制,将有效引导资源要素向高质量供给端集聚,塑造中国建造品牌,推动建筑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指导意见围绕破除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体制机制障碍,对质量保障体系进行系统谋划,将有力提升我国建筑工程品质总体水平,为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发挥标准引领作用 推行绿色建造方式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工程建设标准也出现部分标准取值偏低、与国际接轨不够、标准提升机制不足等问题。
以问题为导向,指导意见着眼于改革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创新标准形式、内容和属性,突出标准目标、质量水平、性能控制等内容要求,提出系统制定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精简整合政府推荐性标准,培育发展团体和企业标准,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国内外标准比对,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推动一批中国标准向国际标准转化和推广应用。
我国每年建筑消耗的水泥、玻璃、钢材分别占全球总消耗量的45%、42%和35%,传统建造方式浪费了大量能源、破坏了生态环境,越来越不可持续,亟需大力推行绿色建造方式,完善适应绿色发展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体系。
对此,指导意见提出要完善绿色建材产品标准和认证评价体系,进一步提高建筑产品节能标准,建立产品发布制度;推进绿色施工,降低施工过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完善绿色建筑评价标示制度;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鼓励企业建立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和施工安装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
该负责人强调,为保障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把建筑工程品质提升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规划,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实施方案,完善保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措施真正落地。
此外,还要强化示范引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改革创新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不断完善建筑工程品质创新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