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提升乡村风貌,是乡村振兴的重头戏之一。今年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建设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
这种既非简单克隆城市楼房又有别于传统旧农房的新农房,究竟会是什么样子?该如何建好?
宜居型农房要让农民喜闻乐见
农民是农房的使用者,宜居型农房建设第一出发点是要符合农民的生产生活习惯。实践证明,一味地照搬城市发展模式强推农民“上楼”,很难让农民买账。因此,“建设一批农民喜闻乐见且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成为新农房建设的必然要求。
此次住建部文件强调,要把握乡村振兴要求和城乡一体发展趋势,尊重农村生产生活演变规律,适应农民追求品质生活、发展现代农业、承接城市功能等美好生活的需求,合理设计农房居住空间、储物空间和生产空间等建筑功能空间。
农房还是乡村文化的重要展示平台,是乡村文化传承与浓浓乡愁的重要载体。新农房设计既要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又要充分体现时代气息;既注重农房单体的个性特色,更注重村居整体的错落有致,有序构建村庄院落、农房组团等空间。这样才能探索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新时代民居范式,以点带面促进村容村貌提升。
宜居型农房如何让农民住得好、住得起、住得上?住建部文件提出,要综合考虑农房建筑结构安全和农户经济承受能力,因地制宜推广农房现代建造方式。要应用绿色节能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探索装配式建筑、被动式阳光房等建筑应用技术,同时注重采用乡土材料、乡土工艺,实现在传统基础上应用好现代建造方式。
政府、专家、农民“共同缔造”
以前各地新农村建设和特色小镇建设曾出现过脱离实际、脱离群众而盲目建设的现象,不仅没让农村群众满意,还使得好政策“走歪”,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通知强调,推行政府、专家、农民“共同缔造”的农房建设理念,充分尊重农户意愿,实践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陪伴式服务,确保村民熟知并参与农房设计和建设过程。设计人员要根据与村民共谋的结果,帮助农户设计或由农户自己选择适宜的农房设计方案。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将村民参与情况、满意程度作为宜居型示范农房建设和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科学规划村庄建筑布局,大力提升农房设计水平。这一总体要求在本次试点工作中得到了具体细化——组织引导建筑师、规划师等专家和技术骨干参与农房设计和建设的实施指导,加强农房设计和建设队伍建设。试点县(市、区、旗)要组织建筑师、规划师等专家以及从农村走出去的懂建设、爱农村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开展农房设计下乡服务。鼓励科研单位、学协会开展农房设计和建设研究,培养乡村设计师队伍。
探索建立农村建筑工匠培养和管理制度也是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住建部文件提出,加强农村建筑工匠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工程施工人员能力素质。要吸收下乡服务的专家和大学生村官兼职村级农房建设协管员,有条件的地方可推动将村级农房建设协管员纳入公益性岗位指导目录。
2019年底前建成一批示范农房
乡村振兴战略正如火如荼地推进,与此相适应,此次宜居型农房试点工作也定下了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按照通知要求,到2020年,各省(区、市)试点县(市、区、旗)建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农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房设计和建设管理经验。条件较好的省(区、市)争取在2019年底前建成一批示范农房。
从试点示范到全面推广,将有序推进。按照统一部署,到2022年,多数县(市、区、旗)建成示范农房,试点经验得到推广应用,农房设计服务、工匠培训管理等农房建设管理机制初步健全。到2035年,农房建设普遍有管理,农民居住条件和乡村风貌普遍改善,农民基本住上适应新的生活方式的宜居型农房。(徐希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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