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1月5日电(记者刘懿德)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呼和浩特市政协原副主席张海生(副厅级)因涉嫌职务犯罪,日前被检方依法提起公诉。
张海生涉嫌单位受贿罪、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日前由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海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
检方起诉书指控,被告单位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被告人张海生,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单位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张海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吞巨额公共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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