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中秋、国庆当成作风建设“考试”
江苏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秋、国庆临近,为充分发挥巡视巡察的震慑作用,进一步匡正节日风气,省纪委17日通报5起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被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陈震彦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7年春节前,陈震彦提议并召集会议研究,从集团和下属公司支取59.18万元购买烟酒、购物卡,发放给公司干部职工。该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翁海涛在会议研究和发放福利过程中,未提反对意见且本人领取福利折合人民币1.43万元。陈震彦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5月,陈震彦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翁海涛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金湖县金南镇党委书记万祥华、原党委副书记吴文娟违规购买公务用车问题。2016年11月,万祥华未履行公车购置审批手续,提议并召集会议研究,决定由镇财政支出13万元、以驾驶员个人名义分期付款购买一辆帕萨特轿车作为公车使用。2017年1月,吴文娟提议并经万祥华同意和会议研究,安排人员虚构车辆租赁协议将购车费用入账。2017年12月,万祥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吴文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盛皓等人公款出国旅游问题。2018年1月,盛皓等一行5人在因公赴美国专题学习交流期间,前往多个景点游览,用公款支付旅游费用合计4.96万元。因公出国任务中6场公务活动仅完成2场。2018年7月,盛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连云港市赣榆区柘汪镇农技中心主任胡业训违规发放话费补助问题。2016年至2017年,经胡业训签字同意,柘汪镇农技中心两次违规给单位职工发放话费补助共计1.24万元,其中胡业训本人领取4000元。2018年6月,胡业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泰兴市张桥镇原党委委员、人大主席顾大元违规收受购物卡和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3年至2018年,顾大元利用担任泰兴市城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张桥镇副镇长、人大主席等职务之便,连续6年在春节等节日期间收受相关企业负责人所送的购物卡,并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顾大元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4月,顾大元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中秋、国庆是作风建设又一场重要“考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首要职责,牢牢盯住中秋、国庆重要节点,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持续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巡视巡察中发现的“四风”问题优先处置、严查快处。(记者 石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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