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8月4日电(记者胡靖国、王井怀)记者4日从山西省纪委监委获悉,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秦文峰同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秦文峰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违反廉洁纪律,由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案件处理;违反生活纪律,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秦文峰同志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按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