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15/vol.16
“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这首歌形容伟大的母爱。10月1日,在遂宁大英县智水乡3村(当地说法),2岁的萱萱(化名)在生日当天,因被妈妈嫌太吵,妈妈刘雅(化名)将毒手伸向了萱萱,她先用手掐,致萱萱昏迷,后又采用围巾勒脖及枕头强捂的方式,导致了萱萱窒息死亡。
“先生,麻烦你把烟熄掉。”10月3日下午,长沙市定王台凤凰大厦,曾军不会想到,一句劝告竟招来吸烟男子的菜刀挥舞。
“我转身走了不到一分钟,就被砍了?!痹?,第一刀就落在他的左手上,砍人者就是“吸烟男”。曾军随手捡了根铁棍自卫,可“吸烟男”像疯了一样攻击他,铁棍根本抵挡不了。曾军三次被摁倒在地,最后跑到停车场的一个饭店里躲起来,但“吸烟男”一脚把门踹开,继续砍他。
8月25日晚,成都市一环路北四段发生一起持刀行凶案件,造成15人受伤,其中4人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一是公权力的异化。突出表现在最近城管与商贩的你来我往,执法机关权力的越轨助长了社会的暴戾之气,而被管理者奋起反击,却往往不得不背负法律的惩罚,最终两败俱伤,循环往复。
二是诉求回应的不及时。当下,各种社会矛盾纷繁复杂,各个群体利益诉求纵横交织,许多社会个体为实现诉求不惜采取极端行为以求引起相关部门重视,促进问题及时解决。 三是琐事的聚变反应。因缺乏宽容和规则意识对身边鸡毛蒜皮小事动不动诉诸武力,如韩磊摔婴的起因仅仅是与对方在停车位上存在矛盾,并不存在深仇大恨。
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极端暴力事件当事人报复无辜他人和社会的借口。这种因个人诉求得不到满足而采取极端暴力方式伤害无辜他人的行为,显然严重违反法律和社会伦理的底线,应受到全体民众的一致声讨。只有形成人人厌弃的社会舆论氛围,那些试图实施极端暴力行为的人才会收敛。
深层公共服务的缺失则扮演了幕后推手。一些地方社会治理面临基本失效的危险,政府行政服务、基层社区公共服务等跟不上社会转型发展需要。不少基层弱势群体组织上无依托,个人亲情缺失,孤独、紧张和暴虐的心态不断积压。如果他们没有宣泄渠道,同时受损利益长期得不到保障,就可能在遭遇小的偶然事件刺激时爆发。社会没有提供及时的宣泄和救济渠道是导致不少当事人最终走上不归路的直接原因。
这种伤及无辜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事件,单靠法治力量很难根治,必须从政府和社会各系统和各层面协商解决,完善公共服务,尤其对社会弱势群体生存要重点关注呵护,对他们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应及时调查处理,不要一味打压,应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多管齐下疏导化解。
极端暴力事件一发生,立即成为了舆论关注的焦点,随着越来越多作案细节的曝光,更有甚者加以假象夸大的情节,给社会上造成的不安气氛也在被渲染放大。
笔者认为,包括媒体、网友在内的各种舆论主体都应摒弃猎奇、刺激的传播心理,适度报道,尤其在深挖暴力事件的细节和原因方面应有所控制,以防对此类事件大规模的报道产生不良的示范效应。
矫治戾气,政府显然是首要责任人。营造法制环境,在自由平等的前提下,为每一个人创造全面发展的机会,政府责无旁贷。但对每一个公民而言,体制的缺陷与官员的失范、自己的冤屈与他人的堕落,都不是将法律尊严弃若鄙履的理由和借口。
其次,矫治戾气,要树立社会规则意识。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规则意识是实现法治的必要条件,要通过强化、弘扬公众规则意识,使个人维权纳入到法治的轨道上来,坚决杜绝将私力救济混同于私暴力。最后,矫治戾气,需要不断加强社会管理,构建矛盾防控与疏导并重的化解机制。即通过优化管理方式方法,改变以往以压促稳的管理模式,最终使每一个社会个体的诉求都能够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充分的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