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改挂民用车牌,初衷始于对公车特权的整治,剥离公车的行路特权,目的在于还路于民。这个初衷,应该说是非常美好的,然则悬挂民用车牌之后,却真的使公车大隐于市了,从整治公车私用和滥用的角度来说,反而不利于公众监督。 |
“特权车”之所以屡禁不止,大行其道,其关键在于各地整治活动将重点放在了整治特权车牌,而没有根除一些人心中的特权思想。公务人员和领导干部的特权意识根深蒂固,一些有形特权车易于取消,更多无形特权车却难于治理。 |
遏制特权,比遏制特权车更重要,如果权力不被约束,开公车的人依然骄横,以特权自恃。与民同牌之后,关键是要做到与民同“权”,在交通法规面前一律平等。至于治理“公车私用”的问题,则需要通过削减公车数量逐步实现。 |
|
各地各部门为遏制公车腐败出台过许多办法,有的地方给公车贴上“公务标识”,有的不定期对娱乐场所、饭店等进行巡查。河南取消“O”牌,体现着当地政府治理公车问题的“制度善意”。然而,如果不削减公车数量,不扩大公众监督,不加大问责力度,现行的制度设计就会流于形式。
|
|
|
|
|
扩展阅读 |
|
|
话中音 |
|
|
互动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