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5.20/vol.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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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称,根据修水县人口计生委与县公安局的“协议”,每征收到一名超生孩子社会抚养费后,给予县公安局200元至400元不等的“上户费”。该县乡镇计生办向公安部门划拨“上户费”多达100余万元,数年达到数百万元。当地一名知情人称,公安在超生儿上户环节严格把关,年终可从各乡镇获得“抽成”。
虽然国家文件明确提出,要杜绝按比例返还社会抚养费,不得以社会抚养费征收数额作为标准拨付计生经费。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此类现象仍旧普遍存在。新华社曾报道,一些地方社会抚养费按比例返还,导致基层部门为了地方财政收入对治理“超生”漠视,对“罚款”热衷。就拿修水县来说,一年征收社会抚养费超过2000万元,约80%被返还乡镇,近一半的计生经费用来支付劳务费和计生干部薪酬福利。
去年9月初,国家审计署通过公告坦承,近年来,未对社会抚养费组织过全面审计,也未能全面掌握这笔资金的底数。但两周后,国家审计署首次公布9省份45县2009~2012年间的社会抚养费收支情况审计调查结果:征收标准不统一,基层自由裁量权过大,数以百万、千万计的实际征收费用未入国库等问题;基层政府社会抚养费被截留、挪用、私分现象普遍存在。
由于未能缴纳???,有不少孩子成了黑户。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发现,有1300多万人没有户口,其中大部分是超生而未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口,因而未能进行户籍登记。这些黑户人口以后面临着就学、就业、出远门、结婚生子等诸多不便,无法享受社会福利。 今年以来,山东省和江西省南昌市的户籍管理部门决定,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落户,与征收社会抚养费实行“脱钩”。
人口学专家、北京大学人口所教授陆杰华:
首先,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方式,应该更为人性化?!氨暇购⒆游薰?,不能因为其父母的计划外生育行为,而限制孩子求学、参加医保等公共服务的基本公民权利?!甭浇芑赋觯缁岣а训母母?,需要顶层设计,自上而下,“应尽快找到一种合理的征收方式,而不是限制新生儿入户等‘捆绑式’的惩?!薄?br /> 其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应该相对统一、适度,消除目前各地“自由裁量权过大,虚报、截留、挪用,甚至‘养鱼执法’”等乱象。同时,社会抚养费的收支必须公开、透明,引入政府审计和社会监督,“这是它存在下去的重要条件”,陆杰华强调。
去年,有24个省份公开了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征缴总额,总计超过200亿元,但对开支情况依然讳莫如深。当务之急,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对这项收费的收支、使用、监管、审计等方面严密政策,改变扭曲的利益格局,并将这笔收费的“来龙去脉”置于阳光之下。
“赞助费”过程中存在的种种诡诞迹象,并且还很可能存在利益合谋的嫌疑。它们都有“出卖”执法独立性、公平性的风险,都或多或少突破了既有的程序约束。计生部门主动教“赞助费”,“花钱买保镖”寻求“保护伞”,则涉公权寻租、公然徇私,明显违法性质恶劣。同时也凸显计生抚养费的“不差钱”被计生部门胡支滥花。
目前多数省市的公安机关仍继续执行计生证明与户口“捆绑”制度。在多数省份要给孩子上户口,必须出具准生证或社会抚养费缴清证明。
不断曝光的计生捆绑黑幕,相关部门不能仍“无动于衷”。是时候该依法废止部分地方长期将户籍登记与计生证明、社会抚养费“捆绑”的做法了,对于继续置若罔闻一意孤行的地方,必须坚决问责。
计生部门向公安部门“赞助”费用,怪象背后是乱象。对此,当地相关主管部门,有必要进行纠正。而国家相关政策研究、法律与制度制定、执行等部门,也该有所警惕,对类似的乱挂钩、乱“赞助”问题,进行法律与制度层面的明确禁止,让新生儿落户与征收社会抚养费各走其道,回归到自己所在的正常轨道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