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此事的一大看点在于:华谊比高都是上市公司,双方必有一方在说谎,而一旦其中一方说谎,恐怕将招致监管层信披处罚,更为严重的可能引发二级市场的投资者索赔。乐天传媒研发咨询总监彭侃表示,双方的合同确实可能只是一纸草案,但这并不影响最终合同的执行,华谊与比高间属于长期合作,协议中片名的不一致也不会影响到文件的法律效力。 这场谜团背后另一个值得玩味的看点在于,据圈内知情人士透露,早在双方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对该片能够产生如此巨大的票房收益都缺乏足够的前瞻,这或许正是合作双方在分账上没能及早敲定正式协议的原因。值得注意的是,就在昨日,比高集团发布公告表示,公司执行董事、秘书易作汶从比高集团辞职。在如此敏感的关头,高管突然离职,是否与比高集团误判票房痛失大把分红有何关系?或者与比高集团宣称70%分账公告有何关系?这一切,目前外界还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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